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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、專案名稱:112年度合作社動畫短片、數位教材製作及託播案
    二、專案目標:為讓社會大眾認識合作社、合作社與地方創生之關係等,透過製作合作社動畫推廣素材,展現合作社組織特性及地方創生之成果。
    三、執行工作內容:

    • 製作並公開合作社制度推廣素材,無償供各界參用。
    • 電視託播及網路宣導合作社制度動畫短片。

    四、合作對象:飛豬影業有限公司
    五、預期效益:

    • 提供至少4支動畫短片等素材予各機關、團體共同協力推廣合作社制度。
    • 於至少3家有限電視台託播至少36檔次,並於1家網路新聞首頁宣導合作社制度動畫短片至少7天。

    歡迎訂閱YouTube頻道,112年度動畫短片一上架就可立即觀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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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專案目標:為讓社會大眾認識合作社、合作社與地方創生之關係等,將辦理多元推廣活動,展現合作社在地方社區之創生成果,並於推廣時找出潛在組織者,依其需求輔導設立合作社,進而使合作社成為社會各界參與經濟活動之選項。
    二、執行工作內容:辦理宣導推廣活動,輔導有需求者設立合作社。
    三、合作對象:各級合作社及合作事業團體
    四、預期效益:辦理至少20場次宣導推廣活動,發掘潛在組織合作社者,輔導其籌組、成立合作社。

  • 一、專案名稱:112年度合作社動畫短片、數位教材製作及託播案
    二、專案目標

    • 鑒於多媒體宣導及數位教育對合作事業之重要性,本專案將產製合作社實例及其與地方創生相關內容之數位教材,建立合作教育訓練之基礎架構。
    • 提供各級合作行政機關或合作社等,規劃內部教育訓練之參考及教材運用,擴大合作事業推廣及數位化合作教育效益。

    三、執行工作內容:以合作社之籌組及案例探討、合作社社員的權利與義務、合作社開會與選舉實務操作、合作社會計及財務概念,完成至少4部合作社數位教材。
    四、合作對象:飛豬影業有限公司
    五、預期效益:產製合作社數位教材,作為各級合作行政機關或合作社,規劃內部教育訓練之參考及教材運用,擴大合作事業推廣及數位化合作教育效益。

    內涵及目的

    藉由培力合作教育推廣種子人員,培養其合作社制度及地方創生等相關知能,進而向外界推廣合作社理念與價值,增進社會大眾對合作社的認識與瞭解,將合作教育觀念向下扎根,吸引更多人參與合作事業,共同促進我國合作事業及地方創生產業之發展。

    本案由「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」執行,於北、中、南、東辦理各式培力活動,包含初階、進階工作坊、線上讀書會、數位學習工作坊等,共計辦理27場次、2,828位學員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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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活動精華短片 https://youtu.be/-V5FuI68ONs

    一、專案目標:編製合作社學習教材,作為後續合作社教育訓練教材及提供地方政府行政人員、合作社幹部使用,以強化合作社管理知能,健全合作社經營體質。
    二、執行工作內容:

    • 規劃建立核心職能與課程地圖。
    • 建立通識性訓練之課程大綱。
    • 編製合作社理監事手冊。
    • 編印勞動合作社經營手冊。

    三、合作對象:財團法人臺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及專家學者
    四、預期效益:宣導合作事業經營理念,培育合作事業人才,提升合作社經營管理能力,促進合作事業發展並帶動地方創生。

  • 一、專案名稱:112年度合作社育成輔導諮詢團隊案
    二、專案目標:針對有意願籌組合作社的民眾、新成立的合作社或現有具發展潛力的合作社,就籌組設立及合作社的社務、業務、財務等層面,連結相關資源,提供育成輔導之協助,提升其組織功能與經營能力,建立合作社育成輔導及諮詢服務機制,以健全合作社之經營與發展。
    三、執行工作內容:

    • 針對有意願籌組合作社之民眾、籌設中之合作社及已成立登記之合作社,提供諮詢診斷、擬定解決策略,連結資源並提出改善目標及預期效益,協助合作社社務、財務及業務之改善或成長。
    • 設置專線服務窗口,提供電話諮詢給合作行政人員、有意願籌組合作社的民眾、各級籌設中之合作社及已成立登記之合作社等。

    四、合作對象:財團法人臺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
    五、預期效益:

    • 辦理實地方式及視訊方式輔導諮詢共計40場次,協助合作社之成立及健全合作社社務、業務及財務之發展,扶植合作社典範,建立合作社專業形象並提供地方與各族群不同的經濟選項。
    • 提供立即且便利之專線服務,即時回應合作社相關問題,並彙整常見問答集,以供行政機關人員輔導合作社時參考資料。

    專線諮詢ppt放置部網

  • 一、專案目標:為降低合作社營運成本,提升其競爭力,補助合作社於事業運作週期貸款的利息支出。
    二、專案內容:
    (一)適用對象:依合作社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合作社(不含農業合作社),符合最近1年度考核評列乙等以上或新成立未滿1年,且其貸款用途以營運所需之資本性支出、週轉金或履約保證為限者。
    (二)補助措施:

    • 貸款利息補助最高年利率2%。
    • 合作社向各承貸金融機構、儲蓄互助社所貸之利率低於2%者,依實際貸款利率補助。
    • 每一合作社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原則。
    • 合作社貸款核撥日為以前年度者,利息補助期間得自核定當年度1月1日起算。但貸款核撥日為本部核定當年度1月1日以後者,利息補助期間依實際貸款核撥日起算。

    三、申請方式:合作社應取得承貸金融機構、儲蓄互助社之核貸資格並已撥款至帳戶,始得送件申請利息補助,申請之時間、應備文件及程序,規定如下:

    • 於每年9月底前提出申請為原則。
    • 全國級及省級合作社,向內政部提出申請。
    • 直轄市、縣(市)級合作社,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提出申請。

    四、實施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
    五、附件:合作社貸款利息補助試辦作業要點(全文)

  • 一、專案名稱:112年度合作事業、地方創生及社會創新組織交流推展案
    二、專案目標:

    • 強化我國合作事業與相關組織之交流互動網路,促進組織間的合作機會,同時增進合作事業投身當前政府重要政策之推展,實踐合作事業關懷社區之精神與原則,發揮經濟與社會之雙重功能。
    • 透過辦理合作事業與地方創生、社會創新組織間各式之交流活動,搭建合作事業與前述組織之多元互動渠道。

    三、執行工作內容:

    • 辦理6場次交流活動,每場次須含靜態內容(工作坊、分享會、座談會、研討會、論壇等擇一),以及動態參訪活動。
    • 靜態內容至少邀請2名與議題相關之專家學者講授1小時以上內容;動態參訪活動以各級合作社為主要參訪對象,並納入體驗活動為佳。

    四、合作對象:有限責任臺灣伯拉罕共生照顧勞動合作社
    五、預期效益:

    • 辦理北中南東6場座談會暨合作社參訪活動,每場次活動至少40人以上報名參加,總計至少240人參與。
    • 至少8成活動之參與者對整體活動感到滿意。
    • 至少8成活動之參與者同意對於合作事業更加認識。
    • 至少5成參與者對於籌設合作社感到興趣。
    • 創造合作社與新創、地方創生連結,並透過社群網路推廣分享達1,000人次。

    一、專案名稱:112年度委託編整合作事業文摘案
    二、專案目標:透過建立合作事業相關資訊或文摘資料,導入國際思維拓展視野,以強化合作社連結及經驗交流,推展合作事業。
    三、執行工作內容:編整國內外合作事業相關文章或報導20篇,其主題如國內外合作社介紹、合作事業新知或趨勢、國內合作社近期與國內外交流之活動資訊等,並以社會創新、地方創生、社區發展有關之議題為主。
    四、合作對象:有限責任台灣斜槓超人食農勞動合作社
    五、預期效益:

    • 編整20篇合作事業相關文章,並上架至合作事業入口網,推廣合作事業。
    • 擴增合作事業之訊息網絡,含納國內外合作事業發展資訊,促進國內外經驗交流。
    • 推展地方創生及社區發展概念,以實際案例拓展國人對社會創新之認知,促進相關議題推動。